近日,省住建廳、省發改委、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聯合印發《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實施辦法》(以下簡稱本辦法),進一步推動工程建設組織實施方式改革,規范和引導建筑市場持續健康發展。
據了解,《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全省建筑業改革發展二十條意見》要求深化工程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改革,大力推行工程總承包,提出“政府投資新建項目和國有投資新建項目應帶頭采用工程總承包,裝配式建筑全部采用工程總承包,鼓勵社會資本投資新建項目和PPP項目采用工程總承包”。
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,近年來,工程總承包市場發展趨勢向好,但與此同時,一些項目的建設單位借工程總承包之名,行“規避招標”之實,將原本應該招標的項目,以工程總承包名義直接分包。一些未達到工程總承包適用條件的項目,無法“以工程項目清單描述發包人大部分要求”,盲目地采用“費率招標”方式,不僅造成項目實施中因“定額錯用”而引發爭議,也會增加項目概算控制難度。研究制定本辦法,正是基于進一步規范市場主體行為,引導工程總承包市場健康發展的現實需要。